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自中央、自治区部署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该市高度重视,分管领导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布置工作。同时,钦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市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协作, 形成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共同推进该项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为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试点地区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钦南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钦南区201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方案》(钦南政发〔2013〕85号),灵山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灵山县开展2013年水稻种植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灵政办发〔2013〕85号)。
三、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该市利用政府网站、广播、电视、专栏、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宣传,同时,深入乡村,与农户面对面进行宣传,增强他们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调动他们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积极性。今年,共印发政策性农业保险宣传资料近20万份。
四、增加保险税种,扩大农业保险范围。保险范围扩大,险种从2008年仅限于能繁母猪养殖保险,到2013年有能繁母猪、水稻种植、糖料蔗种植、森林、育肥猪、奶水牛养殖等6种险种。
五、建立健全农业保险服务网络。该市政府及各保险公司重视服务网络建设工作,人保财险公司钦州分公司在全辖全面启动农村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目前已建立乡镇级营销部6个,服务站33个,行政村服务点254个。太平洋财险钦州支公司采取以乡镇为单位设置农业保险服务站,目前已建立服务站30个。
六、及时勘查,积极理赔。在做好参保发动的同时,各承保机构认真履行责任,做好灾害理赔工作。保险覆盖面得到拓宽,支农惠农功能得到有效发挥。截至11月20日止,保险公司共支付赔款442.13万元,主要是赔付能繁母猪4420头。受11月9日台风“海燕”影响,糖料蔗受损较重,承保范围内受损约4.3万亩,估计赔付款约300多万元。